西安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昨日正式公布西安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指导意见(试行),明确学校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普惠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至19时(原来为18时)。各区县及开发区教育局可根据学校实际和家长需求适当延长课后服务时间。符合规定的学校,可引入专业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课后服务 必须学生家长自愿

  指导意见明确,各区县及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承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主要管理、监督职责。各中小学校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为学生提供质量优良、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有课后服务需求但不具备条件的学校,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需经费,由市、区县及开发区根据弹性离校和课后服务实际,通过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免收相应费用。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课后服务必须遵从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1至3年级

  试行弹性离校

  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优先保障小学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的需求。1—3年级继续实施弹性离校,课后服务时间为在校学习日中午放学期间和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至19时。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班级或家长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学校统筹安排、统一组织。

  学校课后服务主要内容为:提供延时托管。学校安排专人照管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进行复习、作业、预习或课外阅读等,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有条件的学校可根据实际为学生提供早餐、午餐或晚餐服务。学校还可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集体活动,发展学生兴趣与爱好,增强学生体魄。

  引入专业机构

  需经家长同意

  由学校提供的早餐、午餐收费项目按照物价、教育等部门管理规定执行,其他课后服务项目可多渠道筹措经费。学校独立举办组织的小学1—3年级“弹性离校”基础服务,经费来源为财政补助,不得收取费用。对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在职教职工,将服务时间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引入专业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必须经学校及家长委员会同意,家长申请课后服务通过后与学校签订协议,以一学期为一个固定周期。课后服务收费及支出情况应定期公布,接受学校及家长委员会监督。专业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严格遵守教育、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求,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

  本报记者 张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