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晴悦)昨天,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贺某筠等9名被告人涉嫌抢劫、敲诈勒索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贺某筠带领丁某华(另案处理)、“美美”“小詹”在西安市莲湖区“万紫千红”“美丽人生”等舞厅陪舞,丁某华等人的收入部分交给贺某筠。
被告人贺某筠、侍某为确保该项经济收入,排斥外地聋哑女性在上述舞厅陪舞赚取费用,安排丁某华、郭某丽(聋哑人)负责观察有无外地聋哑女性在上述舞厅陪舞,并多次纠集被告人邸某明(聋哑人)、李某(聋哑人)、高某、侯某(聋哑人)、郭某健等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向上述外地聋哑女性收取“保护费”。于2018年7月至8月多次实施抢劫、敲诈勒索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他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唐某强明知被告人贺某筠收取“保护费”,仍为其出谋划策,并收取一定的费用,共同实施抢劫、敲诈勒索的犯罪活动。组成了以贺某筠、侍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据此,公诉机关认为,应当对被告人贺某筠、侍某、邸某明、郭某丽、李某、高某、侯某、郭某健、唐某强9人,以抢劫、敲诈勒索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天的庭审持续了6个小时,因被告人大多为聋哑人,法庭为他们聘请了手语翻译,并通过法律援助中心为未聘请律师的8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