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晚,正值元宵夜,西安市鄠邑区涝店镇皇甫村村民周某在家门口刚刚点燃了一挂鞭炮,炮声刚落便警灯闪烁,警察找上门来。

  当晚,公安鄠邑分局出动警力200余名,动员社会力量100余人,车辆50余台次,分为10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禁燃禁放巡查工作,广泛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重点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提高群众自觉守法意识。就在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时,周某却“顶风”作案,在自家门口燃放烟花爆竹。闻声赶到的民警,当即传唤周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燃放的烟花爆竹是前年购买的,因为之前没有放完就一直存在家里。”周某告诉民警,自己也知道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仍抱着“警察可能不会查”的侥幸心理放了一挂。没想到炮声刚响,警察就来了。

  依据《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周某作出罚款500元的治安处罚。行动当晚,全局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5起,治安处罚5人。

  据了解,为了配合做好禁燃禁放工作,减少城市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2018年11月起,公安鄠邑分局持续开展了一系列广泛宣传及集中治理工作,共出动警力2700余人次,出动警车670余台次,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1起,移交安监部门处理;查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8起,治安处罚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