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佳)昨天下午,西安交警发布了最新一期终身禁驾名单,2018年11月至12月,西安又有10人被“终身禁驾”。
记者了解到,这次被“终身禁驾”的10人姓名为杜某、杨某、刘某栋、梁某武、袁某岳、韩某、张某、张某峰、马某杰、赵某明,全部为交通肇事逃逸。
目前全国已经实现了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身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
何种情况会被“终身禁驾”?驾驶人被处以“终身禁驾”处罚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会将这些驾驶员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禁驾人员报名,系统会自动锁定。若被“终身禁驾”后仍开车上路,驾驶员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