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晴悦)近日,西安市长安区法院执行局在执行过程中,对一名因拒不申报财产且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老赖”依法实施拘留并罚款,督促其按期履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王某某与张某某(女)本是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关系,后来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纠纷,出租人王某某将承租人张某某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张某某给付王某某物业费及暖气费等款项共计3000余元。王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1月6日,长安区法院速执组收到案件后快速进行网络查控,并向张某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查询结果显示,张某某账户无钱,名下也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及时安排承办人传唤被执行人到庭。经电话通知,张某某拒绝到庭,且在电话里对法院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拒绝履行其应负的法律责任。

  日前,法官带领办案人和法警到其住所依法传唤张某某,其拒不配合,被法警强制带回法院。办案法官在谈话中得知,张某某经营着一家美容院,月收入不菲,但就是不愿申报财产且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坚决抵抗法院执行。后经过合议庭合议,并请示相关领导,长安区法院当即决定,对张某某予以司法拘留10天并处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