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秦都市报
近日,西安启动了“史上最严”两三轮车及四轮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为了给更多驾驶人提个醒,昨日,莲湖交警从今年以来诸多与电动车有关事故中选择了责小、同责、全责的4个案例。在这4起案例中,因其驾驶人的行为、车辆是否符合国标的实际情况,最终承担的责任也有着明显差别。交警部门希望通过真实案例,提醒广大市民吸取血的教训,遵守交规,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切莫等事故出了才后悔。
宝马撞电动三轮车逃逸 三轮驾驶人受重伤
10月26日清晨5时许,在大庆路汉城路十字向西500米左右,东向西方向, 一辆棕色宝马SUV与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导致三轮车驾驶人重伤,宝马车现场逃逸。
事故发生后,交警莲湖大队兵分三路展开调查。10月30日,专案组成功将肇事逃逸嫌疑人抓获归案,嫌疑人对事故现场及车辆进行了指认。
办案民警告诉三秦都市报记者:“经调查认定,三轮车存在证照不齐等情况,但宝马车逃逸,因此宝马车全责,三轮车责小。尽管此案中三轮车责小,但三轮车这种车型的安全性能毕竟比私家车差得多。即便驾驶人无过错,在发生事故后,对驾驶人身体造成的伤害,要比同等事故状况下私家车驾驶员的伤情严重得多。因此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员,一定要选择符合国标的车辆,谨慎驾驶、遵守交规、注意安全。”
变道时与面包车碰撞 电动车上两人亡
9月10日,大庆路西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面包车与一辆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上两人死亡。交警部门出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显示,事故发生于9月10日下午2时10分许,当时孙某某驾驶小型客车沿大庆路由东向西方向最内侧机动车道行驶,当行驶至某酒店门前调头口时,适逢孙某骑两轮电动车载王某某沿中间机动车道向左变道过程中,因孙某某驾车观察不周,其所驾车辆前部左侧与两轮电动车左后侧相撞,导致孙某、王某某受伤。事发后,王某某、孙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综合多种证据,交警部门认为,孙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依法登记的电动两轮车上路行驶,违反规定载人,且变更车道未按规定让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应承担此事故形成的同等过错;孙某某驾驶机动车超过限速标志限定的最高时速,观察不周、制动不及,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应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过错;王某某无过错不承担事故责任。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购买两轮电动车时,一定要选购符合国标的车型。成年人驾驶两轮电动车时,只可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一定要遵守交规、谨慎驾驶。
乘客坐三轮摩的坠亡 肇事司机逃逸后被抓
10月8日6时19分,交警莲湖大队辖区枣园东路发生一起逃逸事故,受害者当场死亡,肇事车辆现场逃逸。
交警经询问现场目击证人得知,肇事车辆为一辆蓝色三轮电动车。通过现场勘查,结合死者身份信息、遗物等分析,初步确定受害人应该是从北京乘火车抵达西安后,出站乘坐三轮车,在转乘长途班车的过程中坠车死亡。
10月10日上午,交警通过监控发现受害人在火车站乘坐了一辆蓝色三轮车,与目击证人描述一致。根据掌握的线索,交警于当日20时许,在三府湾附近将肇事司机杨某某抓获,其对在枣园东路交通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在这起案件中,受害人乘坐非法营运的三轮电动车最终坠亡,本已是让人痛心不已的后果。而三轮车司机逃逸,且三轮车没有保险,更是让后续民事赔偿难以落实。
三轮车肇事后逃逸 伤者抢救无效死亡
10月8日20时21分,西大街发生一起三轮电动车肇事逃逸事故,伤者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司机弃车逃逸。
交警立即到达现场,经过大量视频分析和走访,最终将目标锁定在劳动南路糜家桥村。专案组为了不打草惊蛇,于夜间展开细致的摸排工作。16日凌晨2时许,一名房东称:他家有一租客往日驾驶一辆红色三轮车拉人载客,最近没有见车,且该租住户为河南人,个头不高。
经房东仔细辨认,确定事发现场遗弃车辆确为她院内租客的车辆,且经翻阅租客台账,该人名叫张某某,与掌握信息完全吻合。通过房东用备用钥匙打开房门,民警将正在床上熟睡的张某某抓获。张某某对其交通肇事事实供认不讳。
交警指出,这辆非法营运的三轮车发生肇事后,司机不是在第一时间抢救伤者,选择了弃车逃逸,是非常残忍、不人道的行为。交警希望广大市民能吸取案例中血的教训,拒绝搭乘非法营运两三轮、四轮电动车。
通讯员 孟旭鹏
本报记者 李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