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刘望)西部网记者了解到,经西安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8年10月1日起,西安市将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60元。

  城六区、开发区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临潼区、阎良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被征地农民养老金标准结合各自实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