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通讯员董强记者李佳)8月1日晚,公安长安分局滦镇派出所接110转警,报警人赫某称在沣峪口被3名男子抢包,滦镇派出所沣峪口检查站执勤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并将报警人赫某带至检查站内询问。 

  在询问过程中,赫某对刚刚发生的“抢劫经过”居然说不清楚,不仅如此,民警通过观察还发现其眼神闪烁、故意躲避民警询问,神态可疑。民警便对赫某身份进行调查,发现其有吸毒前科。民警围绕其回答漏洞,不断加大询问力度,最终赫某在强大攻势下承认:因与其他吸毒人员发生矛盾,他一气之下为了泄愤,便谎称自己被抢劫报了假警。 

  针对吸毒前科嫌疑,民警又对其依法进行了尿液检测,结果呈阳性。此时的赫某思想防线已完全崩溃,一并交代了其7月29日在沣峪口内一偏僻房间吸食毒品海洛因的违法事实。现赫某已被公安长安分局滦镇派出所依法强制隔离戒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报假警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将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您在危难情况下急需帮助可随时拨打110向民警求助,但如果因为无聊、醉酒或为情绪发泄,拨打110报警电话取乐,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浪费警务资源,一定会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