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彦刚)4月19日省教育厅通报2017年全省民办普通高校、独立学院年检结果和省属民办非学历高教机构年检结果,1所独立学院年检不合格,14所民办非学历高教机构年检不合格。年检不合格的学校,整改没有通过前不得进行招生。

  省教育厅在各校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全省民办普通高校、独立学院2017年办学情况进行了年度检查,检查30所学校,其中年检合格27所,基本合格2所(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西安东方亚太职业技术学院),不合格1所(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学院)。

  2017年省属36所民办非学历高教机构中,经省教育厅年检合格的有22所,不合格的有14所。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非学历高教机构:陕西文物保护专修学院、西安建筑工程专修学院、西安理工科技专修学院、西安印刷科技专修学院、西安金融财贸专修学院、西安工程机械专修学院、西安美科专修学院、西安电子培训学院、陕西孙思邈国医药专修学院、西安旅游培训学院、西安电影培训学院、陕西协和医学培训学院、陕西经济专修学院、陕西国贸专修学院。

  来源: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