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一位副校长带着学生“谋划”一场考试,却“失手”。这位副校长因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近日被批准逮捕。 

  2017年12月9日,在西安市高新区绿地笔克会展中心举行“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美术专业课统考”。下午色彩科目考试中,监考老师发现,龚某、陆某等人身份证与考生不相符,随即监考老师与现场考务联系,将涉嫌代替考试的犯罪嫌疑人龚某、陆某移交公安机关。 

  随后,替考事件中西安一家美术学校的副校长郭某浮出水面。警方调查,郭某事先与考生家长沟通,收取费用,找来“枪手”,用事先准备好的准考证及身份证代替考生考试。 

  29岁的商洛男子郭某交代,学校是他和武某一起合伙开办的,其实就是一个私人美术培训班,没有教育局颁发的许可证,不属于正规的培训机构,工商、税务等许可证都没有,但是每年都会向雁塔区教育局递交一个培训学校的简况,相当于一个备案。这事具体由武某和梁某负责,他也不是很清楚,他主要负责招生、管理画室。 

  “我们学校的学生要面向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美术专业课统考,为了挣钱,我让一些学习基础差的学生家长考虑联系我,给我钱,然后我雇用在校学生或者绘画基础好的人替他的孩子考试”。郭某自认为教学质量还可以,但有3名学生基本是零基础,从没有学过绘画,“来我这里学习绘画也就5个月左右。像这种水平可能考上美院,就是请再好的老师也不行,绘画不是突击学习就能画好的。”他的想法是,实在不行就找“枪手”替考。 

  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美术专业课统考前,郭某给3名考生找了“枪手”,“石某他们3个的情况,我们都知道,肯定考不过,所以我们主动找到他们的家长,说了替考的事,具体是我去和他们家长谈的,后来他们3个家长同意了才实施的。”与3名考生家长谈好的费用分别是15万、14万、14.5万元,郭某说,这些钱除了给“枪手”的,还有疏通关系以及住宿、吃饭花销,其他的都用来还学校之前经营借的外债,也就是给他和武某的。 

  雁塔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郭某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近日批准逮捕郭某,该案其他涉案人员已另案处理。 (来源: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