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晓霞)从3月1日起,车险消费者在购买车险时会看到一张来自陕西保监局的投保提示书。记者3月1日从陕西保监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陕西省机动车辆保险投保提示制度》于3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要求所有销售车险产品的财产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在其下属所有营业网点显著位置张贴投保提示书。

  这份车险投保提示书提醒消费者在投保机动车辆保险时应注意八大事项:消费者拥有自主选择权;销售主体是否具有合法性;根据实际需求选择保险公司和车险产品;详细了解保险条款、认真核对保单内容;如实告知有关情况;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签字确认;配合保险公司做好客户回访工作;注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另外两项车险市场监管新规将于4月1日执行。这两项新规是《陕西省机动车辆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和《陕西省机动车辆保险保单销售信息明示制度》(简称《明示制度》)。

  《管理办法》要求各保险公司在开展车险业务时,应依法获取、记录、管理和使用客户信息,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建立健全客户信息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按照依法、安全、保密的原则,使用客户信息。同时明确了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各方在客户信息获取、记录、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应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管理办法》将通过系统改造、客户回访、访后付费、强化自律等措施,不断提升保险公司车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水平,为车险消费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保险服务。

  《明示制度》将进一步规范车险市场保险销售行为,明确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责任,对提高销售渠道透明度、建立规范保险销售行为的长效机制、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明示制度》共计11条,明确了车险保单销售信息明示的概念、适用对象和范围;明确了不同类别的机构和个人销售车险时所涉及的保单需要明示的内容、形式和具体要素;明确了保险机构开展车险保单销售信息明示工作的要求。《明示制度》体现了从严监管理念,为促进保险机构合规经营和保险中介市场稳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陕西保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车辆保险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问题,可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电话或12378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