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咸阳讯(记者黄艳)3月4日记者获悉,27日下午4时许,泾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警:一辆陕E牌照小型轿车逾期未年检由南向北行驶。接警后,该交警大队立即采取设卡拦截、围追堵截等紧急措施,终将违法车辆截停,查获咸阳2018年“首例毒驾”违法行为。

  该违法车辆发现警车后,迅速掉头沿211国道向南行驶。卡点民警驾驶警车一路尾随并多次向车辆喊话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该车辆拒不停车沿211国道经107省道向三原方向继续高速行驶,在多辆警车的围堵夹击之下,将该车辆在三原境内截停。随后民警对驾驶人李某某检查时发现,该驾驶人李某某尿液结果为阳性,涉嫌吸毒。民警进一步检查时,发现李某某的钱包有一小包疑似毒品的白色粉末。后经检测为毒品类型“冰毒”。经公安交通管理系统查询,驾驶人李某某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且驾驶的陕E牌照小型轿车检验有效期至2014年6月属逾期未检验。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泾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