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伊琛)昨日,三秦都市报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新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证书人员,符合条件可申领奖励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奖励补贴。

  西安市新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证书人员是指参加西安市人社部门组织的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获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西安地区企业在职职工;在相应职业(工种)生产一线岗位工作,在市级以上职工技能大赛获得名次,并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者。申领条件为:与西安地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企业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奖励补贴申请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超过12个月的,不予受理申请资料。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奖励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