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张晴悦实习生张冬娜武盈贝)昨日起,《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城六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实施首日,是否有商户仍在违规销售烟花爆竹?三秦都市报记者昨进行了调查走访。

  发现销售燃放可举报

  根据《条例》规定,在禁止销售燃放区域从事销售或燃放活动者,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在重污染天气Ⅲ级以上预警及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500元罚款。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未建立烟花爆竹采购、销售档案或未按规定留存备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均可向安监、公安等有关部门举报。物业服务组织、酒店宾馆经营者和从事婚庆、殡仪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现后应当场劝阻,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位于碑林区的八仙庵曾是不少市民购买鞭炮的场所,昨天一大早,记者在此处暗访多家商户,均未发现有售。

  在一家寿衣店,记者询问是否有鞭炮出售,该店老板表示,虽然不知道西安市已经实施条例禁止销售烟花爆竹,但他们已经很早就不再进货了。“此前我们接到过多个部门的通知,不让出售烟花爆竹,现在也几乎没有人来买,不但没有啥进货渠道,就是能进货,没人买长时间搁置,也容易引发事故,干脆就不卖了。”

  此外,记者又前往多个售卖祭祀用品的商铺,得到的回答均为没有货,不出售。

  有市民倡议大家别放炮

  家住东关南街的吴先生表示,虽然逢年过节放鞭炮有着上千年的传统,但现在环境保护深入人心,大家都知道放鞭炮会污染环境,已经很少能见到放鞭炮的人了。“冬天雾霾严重,我倡议大家都别放炮。”

  在长乐坊开便利店的郭女士告诉记者,除了过年有人放鞭炮,现在绝大多数买炮放的都是结婚、搬家或者开店等几类人。“有的人觉得结婚或者搬家放鞭炮可以增加喜庆气氛,但是我挺不赞成的,不但污染空气,还影响卫生,而且鞭炮燃放不注意还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对于这个规定,我举双手赞成。”

  随后,记者又先后在自强路、东仪路、长延堡等地多家土杂商店进行走访,暂未发现有销售烟花爆竹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