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本报追踪报道20名律师用自己身份信息买的车票,被地接社转卖给多家旅行社游客一事,引起强烈反响。

  不少读者提出疑问,这究竟是偶尔出现的个例行为,还是行业潜规则?转卖他人车票,涉事地接社是否违背了旅游业相关条例?昨天,记者联系了西安市旅游局一位相关人士,就这一系列问题进行了了解。

  市旅游局:转卖他人车票是行业“潜规则”

  西安市旅游局稽查队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转卖他人车票在这一行并不少见,甚至可以称是司空见惯的“潜规则”。

  “铁路部门实行实名制购票后,我们就曾接到过游客投诉,说旅行社发给他们的票不是用自己的身份信息购买的。”该负责人说,这种投诉他们一般会转交给铁路部门,因为冒用他人信息购票怎么处理这一块在铁路部门有法可依。“这件事的主体虽然是旅行社,但作为旅游管理部门不太好管,就像游客投诉某旅行社没给他开发票,我们会转给税务部门处理一样。我们能起到的作用就是协调。”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均没有关于旅游公司转卖他人车票该如何处理的相关规定。旅游局如果接到投诉,会积极帮忙协调处理,但没有对旅行社进行处罚的法律依据。

  那么这次倒票事件是偶尔发生的个例,还是行业内经常采用的手段?这位负责人表示:“能否订到票是旅行社这个团能否成功卖出的重要因素。实名制后,他们刷票也需要身份证件,就会用一些不知道从哪弄来的身份信息来控票。如果时间来得及,会在后期将票面上的身份信息一一改成报团游客的信息;来不及就直接这样用。”该负责人说,这次事件中,两拨人恰巧相遇,所以双方都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铁路部门:票证人不一致按无票处理

  在之前的采访中,地接社周先生透露,旅行社在乘务部门有“特殊渠道”,买票只需提供游客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即可出票。那么持自己或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就可在售票窗口买到票吗?有人用“票证人合一短途票上车、他人信息长途票占座”的现象又该如何防范?

  连续两天,三秦都市报记者多次就此问题向西安火车站核实,但都未得到相关答复。

  昨天,记者拨打铁路客服电话12306咨询后得知,考虑到有时候本人买票不方便,铁路部门出于人性化考虑,规定持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可在售票窗口买票。

  关于“票证人合一短途票上车、他人信息长途票占座”如何防范的问题,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只能加大上车后的检票力度。在检票过程中,一旦发现票证人不一致,立即按无票处理。如果乘客觉得自己个人信息被冒用,可报警处理。”

  对于地接社自称的在乘务部门购票有“特殊渠道”一说,该工作人员称:“不管是对个人还是团体,我们都坚持网上购票需提供身份信息,取订票需身份证件原件,进站上车需‘票证人合一’的规定。”本报记者张晴悦实习生刘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