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颖 通讯员 郑爱民)3月15日,省工商局对今年前两个月我省消费者投诉排名前10名的企业进行集中行政约谈,组织被约谈企业负责人学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处罚办法》和《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行政约谈制度(试行)》。省工商局就提高企业自律行为对被约谈企业提出了行政指导意见,要求企业对照消费者反映的问题,认真自查,主动整改纠错。

  据悉,此次约谈企业涉及问题主要是“在经营过程中设置格式条款、不履行三包义务、涉嫌消费欺诈”等。企业代表表示,将切实加强自律,针对涉及的门店和问题逐项整改落实,同时加强员工对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规范售前售后服务,诚实守信,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