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杨烨)都说车祸猛于虎,今天(2月16日)早上,在周至县油鹿路就发生了一起惨烈的车祸,造成一人死亡4人受伤。

  车祸发生在周至县油鹿路与新108国道交汇处,一辆奥迪越野车在由东向西行驶时与一辆自北向东拐弯的面包车相撞,面包车向右侧翻在地。上午10点多记者赶到事发地时,看到地面上留有大量血迹,车辆碎片包括一整块后窗玻璃、排气筒、车灯等零件散落了一地。

  附近村民:“有一个车从这边拐弯,拐到这以后,这个车子往过窜呢,他们是东西(方向)呢,相碰了。”

  为了解伤者情况,记者联系到了车祸发生时参与救援的一位目击者。他说当时面包车上总共有5人受伤,其中一名50多岁的男子伤势较重。

  目击者王先生:“当时有一个重伤员,口中、耳朵都有流血,拿着抽纸,让他把血擦一下,昏迷不醒。”

  记者:“是哪个车上的人?”

  目击者王先生:“应该是面包车上的,年龄在50左右。”

  随后,记者赶到收治伤者的周至县人民医院,遗憾的是,重伤的那名男子已经不幸离世。

  周至县人民医院急诊医生:“总共伤了5个人,有一个人不在了。那人来的时候都不在了,没有生命迹象了,别的4个到没有多大问题。”

  目前,有关这起车祸的原因,周至县交警队及当地派出所仍在调查。不过记者在事发地采访时注意到,车祸发生的这个交叉路口虽没有红绿灯,可是从四个方向驶来的车辆速度都不慢,见到其他方向来车不是避让而是按着喇叭呼啸而过,也就是说谁速度快抢在前,谁就能先走。

  环卫工:“开车肯定开得快,哎,我有时候就得等他们(车辆)走了之后我才慢慢地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2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也没有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