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商报
14年前买了房,第二年就交清了全款并交纳了办理产权证的费用,但至今房产证都没拿到手。
今年47岁的王女士是西安人,2004年在科技路20号萨菲尔名邸购房一套,第二年付清全款32万余元后就入住至今。“14年来房产证一直没有办下来,每次去催的时候,开发商都说‘快办好了’。”王女士说,“付房款的当天就现金支付了5000余元的办理产权证费用,没想到这么久了都没办好。”
根据王女士提供的购房合同,华商报记者看到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显示:“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3%赔偿买受人损失”。关于这一点,王女士表示由于当时签合同时对方称是制式合同,就没仔细看,“买房肯定不是为了退房,开发商并未以此为由不给办证。”
“孩子要上高中了,花钱的地方比较多,就想着把房子卖了宽裕一点。”王女士说,最近几年一直想出售这套房子,但苦于没有房产证,不知道啥时候才能拿到证。
昨日上午,记者联系了开发商陕西唐标置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情况不清楚,萨菲尔名邸的房产证已于2017年委托专门人员去办理。”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办证人员,他表示不方便透露身份,“因为萨菲尔名邸的情况比较复杂,位于高新区与雁塔区的交界处,直到去年11月份才将该小区划为高新区管辖,正在递交办证材料,如果顺利的话,再有一两个月就可以办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