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近日公布省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今后将提高新设本科院校准入门槛,从严控制“学院”更名“大学”。

  该办法明确,我省今后将重点培育和支持设置我省经济转型升级进程中急需的特殊学科类别普通高校。对接经济发展和产业需求,科学优化存量高校层次和科类结构,支持高等职业院校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高等教育,科学布局紧缺和空白领域的民办高等学校,扩大我省高等教育资源。

  坚决纠正部分高等学校贪大求全,盲目向综合性、多学科发展的倾向。从严控制“学院”更名“大学”,成人高等学校拟并入或改制为普通本科高校的,须纳入高校设置规划并依法履行审批程序。高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升格为本科学校,不与本科学校进行合并,也不更名为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