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网讯(西安广播电视台《西安直播间》记者 张灏 张洋洋 编辑 天泽) 4月25号我们曾报道过19岁大学生结伴,在户县秦镇沣河边戏水不慎掉入深水区溺亡。过后,死者家属委托援助律师一纸诉状将沣河相关部门起诉至法院,今天上午长安区斗门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4月24号下午三点左右,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十名在校大学生结伴来到秦镇秦六村沣河边玩耍,19岁的大一学生赵某在和其他三名男同学下河玩耍时,不慎掉入深水区溺亡。事后,赵某家属申请法律援助,将包括长安区东大街道办事处、户县水务局及西安沣东沣河景区管理有限公司三方告上法院。长安区人民法院受理后,于今天上午九点三十分在斗门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庭审现场原告提出,在死者溺亡水域附近沿岸多处违章建筑、河床因挖沙导致河底沙坑较多,且沿岸并没有设立及更新安全警示标示、护栏,属于管理疏忽,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连带承担原告包含丧葬费、死亡赔偿等各项损失的50%,共计291929.5元,并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曾参与救助的秦镇秦六村村民马宝堂作为证人出庭。

 

  作为被告三方认为,事发时死者赵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为自己所做行为承担责任,且被告三方均认为事发地点不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因此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原、被告相互质证、举证、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调查等程序,这起案件也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