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通讯员 赫永梅)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人都热衷于网络聊天,微信、陌陌、QQ、微博等软件已成为人们必不可少的交流工具,网络在给人们带来无尽的乐趣的同时,也给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2015年5月2日,渭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崇业路派出所接群众举报,在渭南市开发区东风街中段有人打架,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原 来打架的两人一人姓苏一人姓周俩人原本是朋友, 5月1日苏某在陌陌(一款聊天交友软件)下载了周某的人像照片,随即又在陌陌软件上注册一新陌陌号,并使用周某的人像照片为陌陌头像。同时苏某在陌陌个人 签名中写有散播淫秽信息的语言文字,并通过微信以发红包的形式向不特定人员发送淫秽视频,从中获利。周某在使用陌陌时刚好看到了苏某所发的内容,为了让苏 某删掉淫秽信息,两人约定见面再谈,谁知话不投机两句多,两人见面没说几句就开始动起手了。

  鉴于事件的复杂性,崇业路派出所民警将两人带回所里进行询问。经询问,苏某对其盗用周末照片并传播淫秽照片、视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苏某因涉嫌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被行政拘留五日。

  在此警方提醒:通过微信、陌陌等通讯软件向他人发送淫秽图片、视频等电子信息,与在网站、论坛等网络平台上发布淫秽电子信息都属违法行为, 情节严重可构成犯罪。广大网民、手机用户,对于淫秽色情的电子信息要做到不点击、不下载、不传播,并且及时举报揭发淫秽色情信息发布者,让不法人员没有可 乘之机,共同构文明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