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 (王香妮记者谢斌)3年前袁某和前妻王青(化名)离婚了。为了儿子,袁某一直未婚。然而,2014年,因为一次意外,父亲袁某被医生告知,儿子与他没有血缘关系。袁某申请第四军医大学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报告显示非亲生子。

  面对残酷的现实,袁某觉得前妻跟自己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将前妻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关系,赔偿自己经济损失20万元,精神损失5万元。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没有盲目下判,而是找到原、被告及其亲属耐心地了解各自的情况。得知王青离婚后没有结婚,在外地服装厂四处打零工,居无定所。

  儿子是王青和袁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在得知袁某所说儿子非亲生的事后,王青也不能确定儿子小袁是不是袁某的亲生子。两人离婚后,儿子与袁某一直居住在当初他们夫妻两人购买的房子里,父子俩感情深厚。

  开庭前,王青自觉无颜面对袁某,故拒绝与袁某面对面调解,调解工作陷入困境。承办法官以16年的父子情为切入点,邀请王青的亲属与袁某面对面调解。为了孩子能有相对稳定的居所安心学习,大家一起用亲情感化袁某。

  2015年3月17日,最终双方达成谅解协议,王青分两次补偿袁某13万元,儿子小袁由前妻王青自行抚养,但袁某愿意与孩子一同继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