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郭某突发疾病死在床上,女子池某没有马上报警,而是将丈夫余某从重庆老家叫来,一起将郭某抛尸。日前,经石狮法院一审判决,池某与余某因犯侮辱尸体罪双双获刑。

  2014年6月17日14时许,重庆籍嫖客郭某到老乡池某位于石狮市祥芝镇的租住处,欲与其发生性关系,因突发疾病倒在池某的床上。池某没有报警,而是锁上房门离开。当晚8时许,她返回租住处时发现郭某已经死亡,便打电话告知丈夫余某。

  18日21时许,余某从重庆赶到石狮后,借来一辆三轮港田车。19日1时许,池某、余某用三轮港田车将郭某的尸体载到石狮市蚶江镇大厦村沿海路 段水闸处抛弃,随后将郭某的摩托车、手机及沾有郭某血迹的被套等物件丢弃在不同地方。经法医鉴定,郭某系情绪兴奋诱发高血压心脏病死亡。2014年7月 11日,公安人员在重庆市秀山县将池某、余某两人抓获。

  石狮法院认为,被告人池某、余某共同将他人尸体抛弃,伤害死者亲属感情,破坏社会风俗传统,其行为均已构成侮辱尸体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石狮法院判决被告人池某犯侮辱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被告人余某犯侮辱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