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示范幼儿园

  2003年7月首批评定(38所)

  西安市第一保育院、西安市第二保育院、西安交通大学幼儿园、西北工业大学幼儿园、西北大学幼儿园、西安幼儿园、省测绘局幼儿园、西安市实验 幼儿园、碑林区幼儿园、西铁南郊第一幼儿园、华山厂幼儿园、黄河幼儿园、西安西光厂幼儿园、陕西省政府机关直属幼儿园、第四军医大学幼儿园、昆仑幼儿园、 西安西缆幼儿园、民航西安幼儿园、陕西艺术幼儿园、西航天鼎保育院、空军西安蓝天幼儿园、西安高压开关厂保育院、陕西师范大学幼儿园、陕西省委幼儿园、西 安石油大学幼儿园、医学院幼儿园、医学院一附院幼儿园、陕西省军区幼儿园、067幼儿园、陕西省三宝双喜幼儿园、电子科大幼儿园、高新幼儿园、车辆厂幼儿 园、华山分厂幼儿园、未央区幼儿园、宇航幼儿园、空军工程大学电信工程学院幼儿园

   2003年12月第二批评定(15所)

  西安政治学院幼儿园、西安纺织学院幼儿园、陕西省商业幼儿园、雅荷幼儿园、秦川厂幼儿园、新城区实验幼儿园、草阳幼儿园、庆安集团有限公司 幼儿园、西安远东教育集团保育院、灞桥区幼儿园、唐都医院幼儿园、唐华中心幼儿园、空军工程学院幼儿园、五环保育院、第四军医西京医院幼儿园

   2004-2006年评定(17所)

  交大阳光幼儿园 、兴庆幼儿园、西安理工大学幼儿园、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幼儿园、振兴路幼儿园、陕西省武警总队幼儿园、东木头市幼儿园、北郊教工幼儿园、东方厂幼儿园、宋庆 龄育儿中心、西安印钞厂幼儿园、锦园小区幼儿园、朱雀幼儿园、翠华幼儿园、邮电十所幼儿园、陕重厂幼儿园、长庆幼儿园

  陕西省示范小学

  新城区

  西安东方小学、西安黄河小学、西安昆仑小学、新城区后宰门小学、西安华山小学、西安市实验小学、西安育英小学、新城区西一路小学、新城区长缨路小学

  雁塔区

  陕西师范大学附属小学、西安航天小学、雁塔区吉祥村小学、雁塔区西影路小学、西安高新一小、雁塔区翠华路小学、西安博迪小学、雁塔区大雁塔小学、西安高新二小

  碑林区

  交通大学附属小学、碑林区大学南路小学、西北工业大学附属小学、西安铁五小、陕西省西安师范附属小学(市直属)、西北大学附属小学、省建三小

  莲湖区

  陕西省西安小学(省直属)、西安市郝家巷小学、庆安实验小学、西电实验小学、青年路小学

   灞桥区

  四棉小学、灞桥区实验小学、西安宇航小学、西安庆华一小、灞桥区纺织城小学、五环小学、灞桥区新筑乡中心小学、灞桥区水流乡中心小学

   未央区

  未央区赵村小学、未央区三桥街小学、西航三小、西航四小、陕西第十棉纺织厂子弟小学

   陕西省示范中学

  西安市(13所):西北工业大学附属中学、西安市铁一中学、西安高新第一中学、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西安中学、西安市第八十三中学、西北大学附属中学、西安市第一中学、长安区第一中学、西安市第八十五中学 、西安市第八十九中学、 户县第一中学

  宝鸡市(4所):宝鸡中学、凤翔中学、眉县槐芽中学、扶风县扶风高中

  咸阳市(4所):咸阳市实验中学、三原南郊中学、彩虹中学、兴平西郊中学。

  渭南市(7所):瑞泉中学、象山中学、合阳中学、渭南高级中学、澄城中学、蒲城县尧山中学、渭南市杜桥中学。

  榆林市(2所):陕西省神木中学、陕西省榆林中学。

  安康市(1所):陕西省安康中学。

  商洛市(2所):陕西省商洛中学、商南县高级中学。

  铜川市(1所):铜川市第一中学

  陕西省幼升小攻略

  一、报名流程

  I 报名条件

  1、年满六周岁,具有西安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均须登记进入小学就学。对于六周岁入学确有困难的地区,由区县教育局报区县政府审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可适当推迟入学年龄。

  2、非西安户籍,但是在西安居住的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

  II 报名材料

  西安市户口

  1、学生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

  2、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

  3、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4、儿童出生证明;

  5、儿童体检证明;

  外来务工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必须提供“五证”。

  1、其父母的身份证明;

  2、公安部门办理的西安市暂住证;

  3、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或乡镇政府)同意其出外就学的证明;已在原籍就学的学生,还应持有原籍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和学籍档案;

  4、其父母从业证明或用工合同;

  5、《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温馨提醒:如证件不全者,可先安排入学,之后补齐相关证件。

   III 报名流程

  小学适龄儿童,由其家长(或监护人)带领,在规定时间持相关材料到区县教育局指定小学,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二、入学流程

  I 生源摸底调查

  本区县户籍:小学新生依据公安局户籍登记,区县教育局统一登记造册

  非本区县户籍:符合我市义务教育学段政策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学生家长向居住地区县提出申请(需提供相关证明),由居住地区县教育局组织登记造册。

  II 学区生源划分

  各区县教育局在摸底的基础上,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划分学区,并根据发展实际,科学、合理地适当调整学区划分。区县在学区划分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划分结果,同时将各学校承担的义务教育学生名单送达各学校。注:回复数字“105”,查看【西安小学学区】

   III 通知书发放

  各区县根据生源摸底情况,于6月10日前将印制的《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按各学校学区内的生源人数(即承担的义务教育学位人数), 发放到各学校。各学校对照生源名单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送达本校学区内每位适龄儿童、少年。此项工作于6月30日前结束。

   IV 新生入学

  1、新生入学登记工作于7月1-5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区县和学校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新生持《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公办学校接收所有新生,均享受农村义务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