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被誉为“史上最严厉的”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近期,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在检查中发现,我省有10家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违法行为。

  3月17日上午,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将这10家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向社会公布,并分别对其采取责令停产、停止建设、高限处罚等措施。这是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陕西处理的首批环境违法案件。

  依据新修订《环境保护法》,这些企业面对的将不仅仅是整改和罚金,如果整改不到位,还将会有“按日计罚”的罚金,并且罚金上不封顶,直至企业整改达标。

  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问题:部分项目建设与环评批复不符。烟气旁路漏风现象严重等。

  查处情况:由宝鸡市环保局责令企业停产整改,拒不履行停产决定,由宝鸡市环保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由省环境保护执法局立案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陕西东岭冶炼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问题:冶炼工段烟化炉出渣瞬间烟尘存在无组织排放、有黑烟逸散现象;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

  查处情况:由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对企业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进行高限处罚,并责令企业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陕西美鑫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问题:年产30万吨铝镁合金项目和年产120万吨冶坪煤矿项目未报批环评手续,2×350MW发电机组拒不执行环保部门停止建设的决定等。

  查处情况:对企业拒不执行停止建设的决定,由铜川市环保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由铜川市环保局对企业未批先建违法行为高限处罚。

  蒲城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违法问题:污水处理系统回用水站未建成,主体工程投入试运行;部分环保设施建设与环评不符。备煤贮运除尘设施环评设计为布袋除尘,实际建为干雾抑尘;废水超标、烟尘无组织排放。2014年12月23日,企业入洛河总排口上游检查井取样监测,污染物严重超标等。

  查处情况:由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对企业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对废水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高限处罚。

  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问题:企业二期工程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将处理过的生产废水送至县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直排无定河等。

  查处情况:由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对企业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高限处罚,责令企业主管部门陕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陕西榆林凯越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违法问题:一期项目试生产未按照省环保厅批复在2015年1月底完成,目前一期项目未验收;两台锅炉未按要求时限建成脱硝设施等。

  查处情况:由榆林市环保局责令企业于5月30日前建成投运两台锅炉脱硝设施,完成一期项目环保竣工验收。逾期由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对企业其他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加倍征收排污费。

  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问题: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自2014年7月1日开始多时段超标等。

  查处情况:由省环境保护执法局直接立案查处,按新环保法核算加收排污费。紫阳明华煤矿

  环境违法问题:擅自改变开采工艺、扩大产能。未重新办理环保手续、采区生态破坏严重等。

  查处情况:一是责成安康市环保局责令企业停止生产,进行整改,督促企业尽快开展生态恢复工作;二是由安康市落实问责机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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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违法问题: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污。

  查处情况:由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对企业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问题:未依法取得试生产批复,擅自于2014年11月开工生产;高浓度盐水储罐溢流口开启,将部分高浓度盐水外排后加入大量清水排入污水处理站等。

  查处情况:由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对企业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三秦都市报记者石喻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