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咸阳讯(记者陈奋翔李小刚)武功县小村镇副镇长周武军涉嫌酒驾一事,经该县县纪委调查后有了最新进展,事发当天周武军午餐陪同县水利局相关人员饮酒。目前,对当天参与人员均给予相应党纪处分。

  经调查,2014年10月15日上午,该县水利局水利工作队队长官涛带领工作人员张欣、刘瑞松、王军三名同志一起去小村镇协调处理该镇西崆头村供水管道外露等事宜,需要镇村配合。水利局一行人员与小村镇政府主管农业的副镇长周武军一起下村进行检查。当日12点多周武军、官涛等一行五人来到普集街三农中心街道集贤阁饭店用餐,期间饮酒,共消费185元。随后各自返回单位,之后周武军驾驶个人车辆行驶至罗古村东桥口处发生交通肇事,目前周武军因醉酒驾驶已被依法刑拘。

  调查通报称,事件发生后,县纪委立即责成县水利局调查处理,经调查核实后,局党委研究:给予官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张欣、刘瑞松、王军警示训诫谈话,作出书面检查,并将处理结果和意见上报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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