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召开的延安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多项人事议案。其中,涉及延安市政府领导班子3名副市长的任免——
2020年12月14日,延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
接受杨光远辞去延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接受孙矿玲辞去延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决定任命:
单舒平为延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此外
还发布了如下人事任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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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4日延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任命:
南有强为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何武荣为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张延峰为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刘文杰的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满艺的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姬晓武的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保平的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杨菲菲的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批准:
何武荣辞去志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成芳萍辞去洛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