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旬阳县纪委监委通报了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吕河镇花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曹永德,监委会主任陈显安,虚开发票违规套取资金滥发补贴,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7月,曹永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显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二、金寨镇权口村党支部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赵光安,违规为其孙子操办满月酒席并收受群众礼金,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6月,赵光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

  三、铜钱关镇水磨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周启顺,违规操办母亲丧事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9月,周启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

  四、蜀河中心卫生院副院长、工会主席、财务监审小组组长徐优斌,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审核把关不严,致使单位职工违规使用加油票报销差旅费,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月,徐优斌受到警告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心存敬畏、严守底线。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是否树牢“四个意识”、是否做到“两个维护”,是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切实扛牢主体责任,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强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防死守重要时间节点,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