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直跟踪的“荆高峰”案
真相来了!
今天,三原县公布了“荆高峰”事件调查结果
7名相关责任人被处理
纪委、监察委严肃查处
相关部门通力配合
依法依规处理
进行了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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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理的人都是谁?
给予荆高峰(李敏)开除处分;
给予温某(李敏之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原安乐乡中校长王某留党察看两年处分,降低退休待遇处理;
给予原西阳职校招生工作负责人席某开除党籍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给予原教育局人事股股长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记过处分;
给予原教育局人事股干事乔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给予原招办管理公章的杨某降低退休待遇处理。
李敏当年是否“挤掉”荆高峰
上了师范?
1998年7月,在三原县安乐镇学生荆高峰参加了当年乾县师范招录考试,但没有考上。复读后的第二年,荆高峰在1999年7月考上了安乐中学(高中),2002年9月考入阎良西飞工学院就读三年,毕业后回三原待业。荆高峰当年并未考上乾县师范,由此判断,不存在“挤掉”名额一说。
李敏为何能冒用荆高峰身份
就读杨陵职校?
李敏与荆高峰是初三的同届学生,1998年9月,李敏的母亲温某拜托其外甥王某为李敏联系一所职校就读。王某是李敏的表哥,也是当年安乐乡中的校长。
王某接到温某的求助后,向席某寻求帮助。席某当年是当年三原县西阳职校招生工作负责人,掌握咸阳地域职校招生信息。
席某告诉王某,杨陵区职业技术学校与乾县师范开办的联合办学班招录当年中师复试的落榜生,但李敏没有参加当年中师复试,所以李敏不符合当时的招录条件。
席某及王某在明知李敏不符合招录条件的情况下,由王某提供李敏学籍档案和荆高峰的信息,同时,席某从咸阳市招办取出荆高峰学籍档案前往杨陵职校开具录取了荆高峰的通知书,并借补充荆高峰学籍档案之机,将李敏学籍档案信息更改使其与荆高峰学籍档案基本一致,补充了中等专业学校报考志愿卡。
席某借在县招办管理公章的杨某处办理正常业务之机,私自在补充的志愿卡上加盖了县招办的公章,且使用了荆高峰学籍档案中的中等专业学校报名登记卡。荆高峰的其他学籍档案被席某私自保存后遗失。1998年10月,杨陵职校开学一个月后,李敏持更改为荆高峰名字的学籍档案在该校就读三年,2001年7月毕业。
李敏进教育局
是否存“拼爹”行为?
2001年7月15日,李敏从杨陵职校毕业,带着本人的人事档案及报到证前往三原县教育局报到。当时教育局人事股干事乔某在接收了李敏的档案后,没有按照程序对李敏的档案进行审核,之后李敏便被分配到西阳镇武官幼儿园工作。
2012年7月,因李敏对幼儿园管理业务熟悉,工作认真负责,西阳中心小学校长席某向教育局人事股推荐李敏为西阳中心幼儿园园长。时任教育局人事股股长张某等2人对李敏任西阳中心幼儿园园长事宜进行考察,期间也没有对李敏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核。
2015年初,李敏因颈椎病频发,不能胜任园长职务,后来,作为一般工作人员被抽调到县教育局职教股工作至今。
李敏户口是如何被转移的?
1998年,农村户口由当地乡政府办公室管理。当年6月至11月间,安乐乡政府办公室人员未曾受理过李敏冒用的荆高峰因就学迁移户口事宜,也没有找到任何户口迁移存根资料。李敏于1998年11月1日在她上学地管辖派出所(杨陵派出所)以荆高峰名字落户。上学期间,李敏办理了名为荆高峰的身份证。2001年8月20日,李敏毕业从杨陵派出所将冒名的户口迁回三原县并一直沿用至今。
附调查结果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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