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李涛)保障性住房原本就是政府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政策性安置住房,可是有些人申请了住房之后,不但拖欠房租,还将申请到的房屋长期空置。前不久,渭南市合阳县人民法院就强制腾退了一套长期无人居住的保障性廉租房。

  2017年12月,合阳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在工作中接到了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强制执行申请。他们说,该中心在2016年向外出租的一套廉租房至今收不回租金,并且该房屋长期无人居住。他们要求法院对该房屋强制腾退,并且将腾退的房屋收回。在接到申请之后,执行法官对这套空置房屋进行了调查。

  渭南市合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科科长王文斌:“从2016年5月到2016年12月,是第一次签订的合同,房费是1200元,2017年全年就没有交费,也没有进行审核登记。”

  执行法官调查后发现,该房屋的申请人邢某在申请到这套廉租房之后,就长期不在此居住。并且从2016年开始就拖欠房租至今。合阳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也曾因为这个问题,将邢某告上了法庭,并且法院也对邢某作出了限期腾退房屋的判决。可是,邢某对法院的判决拒不履行。

  王文斌:“经过调查了解,这个人与妻子好几年前已经离婚了,一个人居住,财产问题经过银行查询,也没有发现存款,下落不明,人找不到。”

  在案件进入到执行阶段之后,因为邢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人也下落不明,所以案件一直未能执行。另一方面,邢某还长期占有该房屋,也对其他一些急于入住的申请人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王文斌:“要住房的人很多,特别是些困难户、贫困户,他如果不腾出这个房子,其他需要住房的人也无法居住,无奈之下,我们就依法对其进行强制执行、强制开启、强制交付。”

  2018年4月17日,合阳县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对这套廉租房进行了强制开锁。在进入到房屋之后,执行法官发现屋内只有一些简单的家具。随后,执行法官对这些物品进行了登记,并交付小区物业进行保管。对于这套房屋的使用权,也在现场对合阳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接。而对于被执行人邢某所欠的两年房租,法院也将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