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罗志远)西安草滩六路附近工地上的工头张先生今年的这个元旦怎么也高兴不起来,由于自己疏忽大意,错将给10名工人回家的1万元路费转给了一名陌生人,导致十名工人差点回不了家。

  张先生是西安草滩六路一处工地的钢筋工班长,带着20多名工人在工地干活。临近年底为了让工人们尽早回家,张先生向老板要了一万元的路费。他说,路费的标准是每人一千元,等元旦结束后会给工人们逐一发放工钱,可谁知不小心将这些给工人们回家的一万元路费错转给了陌生人。

  张先生:“用以前加的工人电话号码加的微信,给转了一万块钱,结果转了之后我就给他打电话,我说钱收到了没,他说没有,我才发现他这个微信号不是他(本人使用),发现转错了。”

  从张先生提供的图片中可以看到,2017年12月28号下午3点多,他确实将一万元转给一名陌生人。张先生说,发现钱转错后,他就立即给这个陌生网友留言,并告知对方这是给10个工人回家的路费,可对方一直没有回复,直到当晚9点26分,对方收了钱。

  张先生:“他(陌生人回复)说他不会,等爸爸回来再看,完了之后我说好人有好报,我说退回来吧,完了之后他就把我拉黑了,再就联系不上了,我就没办法了,工人下午走不开了,又搭的地铺住了一晚上。”

  无奈之下,张先生又向朋友借了一万元,最终才让工人们回家。对此,记者咨询了法律界人士。

  陕西耿民律师事务所律师耿华:“一方获得利益,使另一方损失财产,而损失财产和获得利益之间有民法上的因果关系,那么这个行为就是不当得利的行为,不当得利的这个人他有主观上的恶意,拒不返还的这种行为有可能涉嫌构成侵占罪,受损失的这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不当得利之诉的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