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头条记者 李媛

  据中国地震局监测,昨晚21时19分,四川九寨沟发生7.0级地震。地震发生后,陕西震感强烈,市民纷纷下楼避险。可是,在大家都关注灾区震情的同时,一条谣言在网络上传播,引起恐慌。

  这条微信不仅报告了九寨沟地震的经纬度和震级,同时还预测在凌晨3时会再次发生余震,还波及到陕西西安、汉中、安康,甘肃兰州、张掖,青海西宁等地。这条消息还署名是由中国地震局四川分局21时30分发出,在朋友圈引起广泛传播,一度人心惶惶。

  最终,经权威部门证实,这是一条假消息。在机构设置中,根本没有中国地震局四川分局,而分别是中国地震局和四川省地震局。今天(8月9日),西安市网警微博发布消息称,这名发布地震相关谣言的网友已被抓获。

  经查,陈某对私自编造“中国地震总局四川分局”并以其名义发布余震相关消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测意见、地震预报意见及其评审结果,或者在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扰乱社会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的;危害地震观测环境的;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 迹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单位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一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第九十条规定,侵占、截留、挪用地震应急救援、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或者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资金、物资的,由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责 令改正,追回被侵占、截留、挪用的资金、物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