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海花 通讯员 马璇)记者日前获悉,6月1日至9月30日,省住建厅将组织对全省6个国家级和29个省级风景名胜区进行全面检查。

  此次检查将对照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和《陕西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规定,重点锁定5个方面:一是制度建设。重点检查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市、县主管部门对景区的监管履责情况。二是规划管理。重点检查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报批和实施情况,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年度报告上报情况。三是建设管理。重点检查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景区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情况,近3年(2014年-2016年)建设项目选址审批手续,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情况。四是服务管理。重点检查环境卫生情况,游览安全管理情况,游客容量控制情况。五是形象宣传。重点检查风景名胜区徽志、景区出入口大环境管控,景区界碑界桩、资源解说和标识、指示牌设置情况,宣传展示中规范使用“风景名胜区”名称情况。5月31日前各地将组织对辖区景区进行自查。

  检查结论分为优秀、良好、达标、濒危4个等级。对没有依法设立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重大建设项目没有依法报批核准、违规出让转让风景名胜资源或土地、存在违法违规建设造成资源严重破坏或不良影响的风景名胜区,一律定为濒危。对检查结论定为濒危的风景名胜区,限期进行整改,并在全省通报批评;对保护管理明显不力,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报请省政府建议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