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警犬是公安部门预防打击犯罪,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可榆林的翟女士在神木县公安局半切墩公安检查站接受检查时,竟然被一条警犬给咬伤了。

  7月22号下午4点,榆林市的一位翟女士在神木县看望朋友后,准备驾车返回榆林,途经神木县公安局半切墩公安检查站时,被执勤民警拦停进行检查。翟女士递交了相关证件,配合民警检查,就在这时,可怕的一幕发生了。

  榆林市民翟女士:咬在小肚子上了,视频里面也能看见,它扑上来的时候没有人把它拉住,咬的时候是我自己往开推了。我自己把衣服硬拽,然后他们(民警)才把那狗扯开,扯开以后我当时就(感到)疼了,眼前全部黑了,一片都是黑的。

  令张女士感到气愤的是,自己被警犬扑咬后,疼痛和惊吓让她瘫坐在地,当事民警不仅没有主动上前询问伤情,反而拉着警犬立即离开了事发现场。翟女士说,事情发生时,恰巧检查站要接受上级检查,一名工作人员竟然将她连人带车移到检查站一个角落。

  榆林市民翟女士:当时我看见他们有检查的,然后就出来里边一个工作人员,我也不知道他们负责什么,我在车上了,就把我的车移在他们单位的角落。

  那么现在翟女士的伤情如何?警犬为什么会扑咬无辜群众?

  被警犬咬伤后,翟女士立即给家人打电话诉说了自己的遭遇,在家人的要求下,翟女士被检查站工作人员送到附近一家诊所,因为没有狂犬疫苗,又被送到神木县另外一家民营医院,注射了一针狂犬疫苗。后来翟女士又被家人转送到榆林市第一医院治疗,但此后这个公安检查站却没有任何人来看望过。

  记者:事发几天了,当地公安局有没有过问这个事情?

  翟女士丈夫刘建军:没有,我最气愤的就是这一点,就是你伤人,不管它什么情况,你首先应该有个人过问一下,毕竟我们是受害者。

  现在,翟女士已经注射了两次狂犬疫苗,医生建议两年内不要生育。翟女士的丈夫说,他们结婚快一年了,一直想要孩子,平时妻子感冒了连药都不吃,可现在医生说狂犬疫苗至少要打五针。

  翟女士丈夫刘建军:我媳妇现在整天处在恐惧当中,她每天经常哭,给我说她现在看见那狗就怕了。

  事发后,翟女士家人查到了咬人警犬的档案,并从检查站得知,当天牵警犬执勤的并非警犬训导员。

  翟女士弟弟翟少少:他(负责人)也说过了,这是他们的操作失误,这个狗他们不应该把它带出来。

  记者:为什么?

  翟女士弟弟翟少少:因为拉狗民警不是训狗师(训导员),这只警犬不会听这位警员的话。

  神木县公安局半切墩公安检查站站长刘飞告诉记者,这条警犬2013年11月份由神木县公安局配备给这个检查站,用于日常盘查、搜毒等工作。而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警犬技术工作规定》第六章第22条的规定,警犬使用中,警犬技术人员应当与其他警务人员相互配合。

  神木县公安局半切墩公安检查站刘飞:还有一个警犬,那个训导员去(警犬基地)训另外一个警犬了。(事发)那天他也不在,所以我们这个贺勇其实平时他也喂养这个狗,狗也听他的话。我们感到很抱歉,不管怎么说是我们的警犬把你们人咬了,如果说不好的话,是我们养的狗,是我们的问题,该我们承担的责任,我们肯定要承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