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都市快报》)前段时间在西安市临潼区有个小伙子参加聚会后失踪了,而在失踪二十天后终于有了他的消息。
记者:“这里是304国道临潼与高陵的交界处,前段时间这附近的电线杆被贴满了寻人启事的告示。失踪的小伙子姓冯,25岁,临潼人,按照他家人在寻人启事上的描述,他是在附近的农家乐吃完饭后失踪的,那么他能在哪呢?”
知情者:“从外地回来,还没有回家,跟同学朋友聚会吃饭呢,喝了酒,说是上厕所,结果就失踪,调取了沿途的监控也没有找到。”
知情者告诉我们,失踪的小伙子家里兄弟三个,他排行老小,大学毕业之后在宁夏找了份还不错的工作。这次失踪前刚刚才从外地回来。
知情者:“他父母一直怀疑掉到饭店后院的厕所里了,但是拿棍子去戳,没有发现。”
记因为一直怀疑人就在饭店后院的旱厕粪池内,家人不断的来找。最终在今天证实了失踪者家人的猜测,冯某的确发生了不测。
记者:“这里就是事发的旱厕,人就是在这里面发现的,据说后面这个粪池的深度超过了三米。而最终通过水泵抽取了部分粪水后才将人打捞出来。可是看情况旱厕两边是有防护网的,人怎么会掉进去呢?”
附近住户:“防护网是才装上的。”
随后,高陵县公安局药惠派出所的民警也证实了死者醉酒后不慎溺亡的事实。
高陵县公安局药惠派出所副所长 胡元平:“经刑警队初步勘察,死者排除他杀的可能,目前饭店老板与死者家属的协商也初步达成协议。”
在我们对这个年轻的意外身亡感到惋惜的同时,也不得不对聚会饮酒发生意外的事,多说两句,好友聚会多饮两杯本来无可厚非,可对于醉酒后的好友疏于照顾可能还会吃官司。
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兴超:“根据我过我国《侵权责任法》和司法判例的精神,在共同饮酒过程中,应当照顾共同饮酒人员,如果造成意外的,共饮人应承担赔偿,在这里也提醒各位市民,不要恶意劝酒,其次相互照顾,通知对方家人,以免除自己的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