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丹凤县范围内

  实施临时静态管理

  9月9日,丹凤县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通告,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落实好外防输入各项措施,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实施临时静态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县内所有人员非必要不外出,交通道路设卡管控,实行通行证制度,严格人员和车辆出入,确因就医需要出入的,由村委会、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

  2。所有小区(村组) 单位只保留一个出入口,24小时查控,严格落实人员排查登记和管控措施。所有进出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戴口罩。

  3。居(村)民居家生活,“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社区(村)备案。

  4。水电气暖、物流等城市运转保障行业,需连续生产的企业,以及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大型超市、水果蔬菜市场店铺、药店、医疗机构正常营业,务必严格通风消杀、扫码测温,实施预约、错峰、限流措施,上述单位从业人员持单位开具的证明进出居住小区。

  5。个体诊所、宾馆、服装店、景区、影剧院、KTV、网吧、足浴店、洗浴中心、个体门店、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非涉及群众生活必需的场所暂停营业。酒店、餐饮场所停止堂食。

  6。暂停举办线下会议、活动、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暂停游园、庙会、集市、民俗、广场舞等活动。

  7。中小学校、幼儿园放假,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封闭管理,除承担防疫任务和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工作人员外,均不得外出。

  8。龙驹、商镇、棣花区域内的重点项目暂停施工。重点企业对员工实行封闭管理,企业以外人员不得进入。监所、福利、养老服务、精神卫生等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

  9。出租车、公交车、网约车暂停营运(征用的防疫便民保障车辆除外)。

  10。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按照包抓联系安排,除保障机关运转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下沉社区、小区、村组一线,充实基层防控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11。居(村)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组)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瞒报、漏报、迟报,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2。请广大居(村)民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政策,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和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如有交集,请立即居家不得外出并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县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告。

  以上措施自2022年9月9日6时起执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丹凤县疫情防控办公室电话:0914-3360050、0914-3329252

  本公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丹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

  中心城区实行临时交通管制通告

  9月9日丹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布通告,按照丹凤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丹凤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决定于2022年9月9日6时起,县城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管制期间,中心城区信号灯调整为红色禁行,除疫情防控、特种车辆、军警车辆、应急处置、公务用车等相关车辆通行外,其他一切机动车辆凭通行证通行、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辆均不得上路行驶。对违反规定车辆公安机关将予以扣留并依法进行处罚。

  请广大市民和驾驶人自觉遵守通告规定,对拒不服从管理、抗拒执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