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西安“禁摩令”的取消,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骑摩托车出行。但是,一些汽车司机认为摩托车肆意窜入机动车道,造成了交通拥堵或剐蹭事故,还有一些骑自行车的市民反映,摩托车在自行车道上“横冲直撞”非常危险。对此,有市民质问,摩托车究竟该走非机动车道还是车行道?法律对此有无明确规定?摩托车驾驶人的行为谁来约束?如何约束?昨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摩托车肆意“切换”机动车道和自行车道
昨日上午,记者在红专南路西口看到,沿着长安南路由南向北行驶的机动车道上,不时有摩托车在汽车车流和自行车车流中呈“蛇形”穿梭。由于北侧的雁塔西路十字红色信号灯亮起,所有车辆逐渐减速、停滞,但这种情况似乎对一些摩托车没有一点影响。期间,4名摩托车司机伸直两条腿,脚尖着地,从左右两侧的车流间窜过,并从车流中直接驶入公交车道或者自行车道行驶。短短9分钟内,共有17辆摩托车从记者面前驶过,且这些摩托车司机无一人戴头盔、护具。
出租车司机孟师傅说,“‘禁摩令’取消之后,一些摩托车一下子‘成精’了,我每天在路上跑,可以说随时都会遇到摩托车与汽车抢道的现象。汽车遇到堵车只能跟着车流停下来,但摩托车不管不顾直接往前冲。我前两天在西京医院大门东边等红灯,被一辆摩托车撞掉了左侧倒视镜,我被夹在车流里动弹不得,眼睁睁看着人家骑着摩托‘蹿’了。整体而言,多数摩托车司机一般会靠右侧机动车道行驶,遇到红灯还会停下来,可还是有相当一部分摩托车司机简直就不把红绿灯当回事。”
公交车司机张师傅说,摩托车和社会车辆占用公交车道行驶可以说是司空见惯,尤其在一些交通状况比较复杂的路段,摩托车和电动车逼得公交车寸步难行。“人家个头小,只要有缝隙,直接就冲过去了,可以说,只要是路,没有摩托车和电动车不能走的。”张师傅说,“禁摩令”取消后,除了交警部门加大监管外,摩托车司机更应当提高交通法律意识,避免事故发生。对此,乘客文师傅说,“我到现在弄不清楚,摩托车究竟该走机动车道还是自行车道?大多数时候骑着自行车的得给摩托车让路,生怕被蹭倒了。”
摩托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享有同等路权
针对汽车司机和经常骑自行车出行的市民吐槽,拥有驾照和车牌的摩托车司机曹川说,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不可以在自行车道上行驶。按照道路交通法的相关规定,驾驶摩托车时,必须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靠马路右侧行驶,严格遵守机动车通行规定、行驶速度规定、停车规定,听从交警指挥。但是,一些横冲直撞习惯了的“害群之马”导致摩托车被人们“妖魔化”。同样每天靠骑着摩托车便捷出行的他提醒广大摩托车司机,别经常把自己的摩托车想象成电动自行车那样,可以随意在任何路段行驶没人管,应该明白,二轮摩托车和普通汽车一样,都算机动车。同时,日常出行中遵守交通标识、标线,服从现场交警管理。
对此,西安交警莲湖大队王警官说,随着摩托车解禁,越来越多的群众选择这种便捷的出行方式,绝大多数驾驶人目前都做得很好,能按要求配戴头盔和护具,新车都有临牌和保险,但是,仍有部分摩托车驾驶人视法律为儿戏。希望大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在骑行中不超速,不随意穿插行驶,按要求变道,不闯红灯,安全骑行。同时提醒广大汽车驾驶人,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享有同等路权,请勿在超车时恶意挤别,以免造成事故。同时呼吁市民,和谐交通,相互礼让,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据了解,《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同方向设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自行机械车,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