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西安市公安机关全警动员,启动扫黑除恶“战时机制”,以“横扫千军”之势、以“零容忍”的态度,“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横扫全市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截至今年5月25日,全市公安机关共侦办恶势力团伙以上案件161起。其中,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2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39起,恶势力团伙案件110起。共侦办涉黑恶九类案件2856起,打击处理4255人。共查封冻结涉案资产价值7.9亿元。

  西安市公安局在队伍建设、机制建立、宣传发动、组织和制度上探索出一套“扫黑除恶”的工作体系,成立了以西安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肖西亮为组长,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建立了市局、分县局两级“扫黑办”、扫黑打击专业队、线索核查队和“拔伞专业队”三支专业队伍。

  四大战区集中打击

  西安市公安局启动扫黑除恶战时机制,将全市22个分县局划分为“东南西北”四大战区,先后出台了线索核查、流转、回复等工作规范,实行了涉黑恶线索核查工作三级包抓制度,对涉黑恶案件一律提级侦办。

  对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和案件侦办工作,实行终身负责和“一案双查”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针对“一队四霸”(地下出警队、村霸、市霸、沙霸、恶霸)“十二黑”“五贷”等问题彻底全方位开展摸排,强力挤压、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空间;围绕全市700余个重点建设项目,采取了“三三四”的做法(即:市局、分县局、派出所领导三级包抓;公安机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三方会商;一张明晰的项目职责任务表,一幅包抓项目进展情况节点图,一条案件线索通报反馈绿色通道,一套涉项目案事件快速处置工作机制的“四个一”)建立警企合作制度,从源头减少涉黑恶问题发生;建立涉警情分级处置机制,实行“一案四推送”;探索涉黑恶案件标准化侦办模式:涉黑恶案件实行公安机关刑侦、法制、纪委“三位一体”的侦办机制,黑恶势力案件的办理,采用“提级侦办”、“异地用警”和“三位一体”的侦办标准,加强研判串并、审查深挖和“一案三查”力度,增强办案实效。采用“123侦办模式”:各类涉黑恶案件侦办主体,涉恶团伙、集团案件由分县局主侦,市局督导指导,确保团伙案件逮捕后1个月内移送起诉、集团案件逮捕后2个月内移送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采取市局主侦、分县局配合、异地用警等措施,确保在逮捕后3个月内移送起诉。推进“四位一体”研商机制,确保“七快”。目前,“三位一体”侦办,“四位一体”研商机制已落实到每起涉黑恶案件的侦办工作中。

  扫黑除恶 一直在路上

  在古城西安的大街小巷,醒目的扫黑除恶宣传随处可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深入人心,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体系,营造出全民扫黑除恶氛围,一系列鲜活灵动的宣传方式,引导群众识黑恶、辨黑恶、防黑恶、举报黑恶。

  自2018年全国推进扫黑除恶集中行动以来,西安市公安局推进六次专项战役,环环相扣,浪潮般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不断向纵深发展,从线索的摸排、核查、打击、拔伞到宣传,整个链条齐头并进。

  今年一季度,全市公众安全感达到95.9%,扫黑除恶知晓率达到98.5%,同比分别上升2.25和20.34个百分点。西安公安铁军有全面夺取扫黑除恶新胜利的决心和意志,不扫尽黑恶绝不收兵。全市公安机关将时刻牢记使命,重拳出击,除恶务尽,打伞破网,弘扬正气,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居、安心的社会环境,守护古城“长安”。 

  杨扬 本报记者 晁阳

  扫黑除恶 西安公安成果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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