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今年高考实施办法近日公布,四大类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同时符合多项情形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 所有照顾政策只适用于本科二批及以上批次的文史类、理工类考生。

  依照相关规定,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等考生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增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10分投档。上述照顾项目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同时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