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杨晗)《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之后,受害人可以就家庭暴力行为单独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只要存在现实危险,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这也成为了保护受害人的一道安全屏障。5月9日,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公布了2018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有一起就属于因不堪精神暴力而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案件。

  女方张某和男方刘某是夫妻关系,去年7月份,女方向法院提出诉请,希望同男方离婚。原因是她受不了男方的精神暴力。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法官郭瑞:“女方以男方具有大男子主义比较严重,性格比较暴躁为由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法院认为,女方的证据不足,没有准许离婚。男子刘某很高兴,叫了双方家人吃饭,可就在饭局上,刘某又喝多了直接动手打了对方,造成女方身上软组织挫伤,面部肿痛。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法官郭瑞:“他对女方恶言恶语,当时男方就将女方殴打了,当晚是孩子报警,他们就去了派出所。第二天就来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而女方张某说,她更无法忍受的是丈夫对他精神上的暴力。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法官郭瑞:“他极度爱他的妻子,日常情况还会给他的妻子送花之类的,但是在送花的过程中,可能会给他的妻子说,你看,我又给你送花了,怎么怎么的,你应该怎么怎么的。所以可能日常情况是一种言语上的暴力,或者一种冷暴力。”

  法院也作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男方对女方实施殴打、谩骂、恐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法官介绍,很多人还不知道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申请。2018年,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总共发出4张人身保护令,但在他们审理的案件当中,有很多家暴案件,都存在着精神暴力的现象。并且比例在不断上升,谩骂、冷嘲热讽、语言侮辱等都属于精神暴力的范畴。这起案件也入选为2018年度西安新城区人民法院十大典型案件之一。法院提醒,如果家庭成员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可以第一时间向妇联求助,并留存相关医院诊断凭证,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