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记者从西安市鄠邑区获悉:近日,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涝峪森林派出所执勤民警在西汉高速公路纸坊收费站外设卡盘查时,发现一辆蓝色五菱宏光面包车内有弹弓3把、诱鸟扩音器1台、照明设施1台、刀具1把、气枪铅弹400余发、鸟类羽毛数片以及大量钢珠等违禁物品。经初步调查,赵某涉嫌在秦岭禁猎区使用禁猎工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据了解,全省开展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鄠邑区迅速成立了以区委书记担任组长、区长担任副组长的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全区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并印发相关专项工作方案,加大辖区内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摸排力度,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

  截至目前,鄠邑区相关部门累计检查、巡护辖区野生动物活动区域(处)170次,出动人员607人次、车辆117台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