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藏品拿到拍卖交易公司进行拍卖,公司收取服务费后,表示藏品流拍,但服务费不会退还。3月17日,华商报A02、A03版做了相关报道。随后相继有市民反映,称自己的藏品向一家拍卖公司交上万元服务费后藏品流拍,合同没到期,想拿回藏品和服务费,却被告知须扣除20%的违约金。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该公司在商务局及文物局官网上,没有企业拍卖资质相关信息。

  87岁老人交2.5万元宣传服务费,藏品流拍

  2018年7月,87岁魏先生接到国亨拍卖(北京)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工作人员电话,工作人员称他手中有藏品的话,可以帮他卖出,“这家公司位于大庆路恒天财智大厦,我不知道工作人员怎么会有我的联系方式,也不知道这家公司是做什么的。后来我把自己家中的粮票、布票、秦币拿到公司,工作人员王某接待了我。”

  魏先生说,王某说他的这几种藏品在香港进行拍卖的话分别值1万元、10万元和20多万元,“但是得先交宣传服务费,每种藏品交一万,一共3万元。”经过协商,魏先生交了2.5万元服务费,签了一年的合同。

  后来藏品流拍了,魏先生想拿回藏品和服务费,“因为合同没到期,工作人员说我这样就算违约,得扣除20%服务费。”魏先生拿回藏品后却发现已无法与王某取得联系,服务费一分钱也没退,他感觉自己上当了。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联系王某,王某手机已为空号。记者询问该公司其他工作人员,表示王某已离职,具体情况需要当事人自行前来公司沟通。

  83岁老人藏品被估可拍65万,交了3万宣传服务费

  83岁吴先生2018年9月到国亨拍卖(北京)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想将其手中两套第三版全套人民币和21张面值一元的第三版人民币卖出。吴先生的女儿郭女士昨日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父亲告诉我,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这些东西可拍卖至少65万元,但得先交3万元宣传服务费。”吴先生交了服务费并签了合同。

  今年2月,吴先生生病想要回藏品和服务费,公司工作人员给了一套全套人民币,称其他两套不在公司。郭女士随后将剩余两套人民币取回,吴先生发现少了7张,只剩下9张,“我取人民币的时候,工作人员没有核实我的身份证,也没有核验张数,东西从库房取出来就让我带走了。”

  郭女士希望公司赔偿缺少的7张人民币,并且退还服务费,但工作人员称提前解约就算违约,须按照藏品估价的20%金额赔付违约金。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国亨拍卖(北京)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工作人员聂某,聂某称,公司跟吴先生属于合同纠纷,由于吴先生的合同没有到期,所以提前解约算违约,得按照合同规定,赔偿藏品估价的20%。聂某还说,吴先生缺少的7张人民币,公司会给吴先生进行收购,补齐归还给他,这笔费用由公司承担。

  文物、商务部门官网无该企业拍卖资质相关信息

  根据《文物拍卖企业资质年审管理办法》,文物拍卖企业资质年审,系指国家和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对取得文物拍卖资质的拍卖企业文物拍卖活动和专业人员从业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审核的监督管理制度。年审结果作为是否许可文物拍卖企业继续从事文物拍卖活动的依据。年审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凡取得文物拍卖资质的拍卖企业均须参加。

  昨日下午,记者从聂某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上看到,国亨拍卖(北京)有限公司,拍卖经营资质时效为2017年7月11日至2027年7月11日,发证机关为北京市商务委员会。记者发现,证书上年度监督核查记录一栏中无审核记录。

  记者查询发现,2018年11月,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更名为北京市商务局。昨日下午,记者从北京市商务局官网2018年5月14日发布的《关于2017年度拍卖企业核查结果的公告》中,公布的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通过核查的340家北京企业名单中,未发现该企业。记者联系北京市文物局工作人员查询国亨拍卖(北京)有限公司是否具备拍卖资质,工作人员经过查询,表示该公司名称没有在企业拍卖资质的审核名单内。

  记者在陕西省文物局和陕西省商务厅官网进行查询,均未搜到国亨拍卖(北京)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的拍卖资质相关信息。

  随后,记者在北京拍卖网上查找到国亨拍卖(北京)有限公司的信息,为什么公司拍卖资质信息没有在北京和陕西省两地的商务局、文物局上出现?工作人员聂某说:“因为公司之前购买了别的公司,这个资料没有及时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