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宋志明)11月10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我省环境信访问题55件,其中来电41件,来信14件,我省按照办理信访工作方案已及时转交各市(区)。截至11月10日20时,我省已办结公示并向中央督察组反馈环境信访问题35件,其余正在办理中。
据统计,中央督察组此次转办环境信访问题,涉及12个市(区)。其中西安市23件,汉中市6件,西咸新区5件,宝鸡市、咸阳市各4件,渭南市、榆林市各3件,延安市、安康市各2件,铜川市、商洛市和韩城市各1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气问题25件,占45.5%;涉水问题15件,占27.3%;涉噪声问题5件,占9.1%;生态问题2件,占3.6%;其他问题8件,占14.5%。
截至11月10日,我省累计接到中央督察组转交环境信访问题306件,其中来电271件,来信35件,共涉及13个市(区)和1个省级部门。其中西安市108件,汉中市32件,宝鸡市28件,榆林市26件,咸阳市24件,安康市18件,渭南市16件,商洛市和西咸新区各15件,延安市8件,铜川市、杨凌示范区和韩城市各5件,省环保厅1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气问题114件,占37.3%;涉水问题90件,占29.4%;生态问题28件,占9.2%;涉噪声问题18件,占5.9%;固废问题3件,占1.0%;其他问题53件,占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