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王锦)10月2日晚上8点多,在312国道咸阳境内的西城村附近,有群众发现一名男子躺在路边,一动不动,情况危急,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

  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秦都大队民警许峰:“浑身是血,血迹在路面拉出了九米多的痕迹。”

  经现场120医生确认这名男子已经死亡,民警认定这是一起肇事逃逸案件。然而在勘查现场时,却没有发现任何车辆遗留物和制动痕迹。民警立即查询相关视频监控,经过一昼夜的分析,排查了一百多辆车,最终锁定肇事车辆是一辆红色的三轮摩托车。

  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秦都大队民警许峰:“通过以车找人,发现肇事车是乾县刘某某名下所有,我们立即派人去乾县刘某某的老家。刘某某家人说刘某某常年在咸阳收废品,在西咸交界的一个村租住,常年不回来,我们又立即前往西咸交界的各个村展开走访摸排,最终在一村子将刘某某抓获。”

  面对民警的询问,刘某某对自己驾车撞人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据他交代,事发当晚由于夜色昏暗,灯光不强,撞倒人后,他心存侥幸,直接驾车逃回了西咸交界处租住地。

  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秦都大队民警许峰:“刘某某驾车撞人以后,心存侥幸心理,他把车撞人损坏的部件更换一新,目地就是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

  目前,嫌疑人刘某某因交通肇事逃逸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