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斌)郭某与妻子刘某均系80后,经人介绍相识相恋,并于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二人白手起家,努力打拼,夫妻关系和睦。2012年,妻子生下孩子后,把生活的重心全部转移到家庭中,慢慢淡出了公司的管理。生意越来越成功,可郭某忙于经营公司事务,逐渐疏于对妻子的关心照顾。聚少离多的夫妻俩分歧也越来越大。今年1月,郭某起诉到未央区法院要求离婚。起初,夫妻俩各执己见、互不相让,情绪十分对立。办案法官向当事人详细介绍了家事审判改革的背景和改革方向,并安抚当事人情绪,反复释法析理,双方情绪逐渐缓和。 

  在法官多次调解和努力下,近日,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郭某与刘某离婚,并由郭某支付刘某100万元作为经济补偿金,协商确定孩子由郭某抚养并自行承担抚养费,在不影响孩子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前提下,对探视时间和方式作出了友好约定。随后,在法官主持下,郭某当场支付了100万元现金,并对三番五次主持调解的法官鞠躬致谢,表示将和妻子好聚好散。(来源: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