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伊琛)昨日,西安市房管局对天浩上元郡二期、锦都荟、世纪锦绣、顺泽自在城、雅荷四季城等5家楼盘作出行政处罚,其中,锦都荟因未取得预售证擅自卖房被罚82万元。 

  据悉,这是西安市房管局2018年作出行政处罚项目的第二批。天浩上元郡二期、锦都荟、顺泽自在城、雅荷四季城均因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被处罚。其中,锦都荟被处罚款82万元,为以上4家中被罚最多的。而世纪锦绣因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被罚款2万元。 

  西安市房管局提醒购房者:在购房前,务必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看并核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载明的售房单位、项目名称、房屋坐落及楼幢号。切勿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