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宝鸡、咸阳、汉中三市分别在市人民政府和市环保局网站全文公开了贯彻落实省委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在市级党报、市电视台进行报道,整改情况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今年1月,我省第二批3个环保督察组向宝鸡、咸阳、汉中三市反馈了督察意见。三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筹划部署整改工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和政府常务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三市对省委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进行了详细梳理,建立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共确定了121项整改任务,其中宝鸡市42项、咸阳市39项、汉中市40项。三市对整改任务逐一细化,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个牵头部门、一名责任领导,确保一抓到底,并建立整改台账,实施挂图作战。整改措施主要包括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快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全面加强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建立健全环保长效机制等内容。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整改责任、严格督导检查、加大整改宣传等内容。同时,整改方案还对全面推进本辖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目标、思路和办法,并要求整改坚决做到“六个不放过”(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社会公众不满意不放过)。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限时解决;需要阶段推进的,立即着手,稳步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需要长期整治的,持续发力推进,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下一步,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实行清单式调度制度,紧盯三市督察整改工作情况,按月调度,及时督办,跟踪督查,定期通报,并对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调查问责结果进行审核。同时督促三市以市级电视台、党报、人民政府网站为载体,加强督察整改工作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对督察整改不力的地方和突出环境问题,我省将组织机动式、点穴式督察,启动追责问责机制,始终保持督察压力,确保督察整改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