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鄢山宇)近日,西安市印发《西安市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到2020年11月,列入搬迁改造计划的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完成搬迁改造工作。

  《方案》要求,西安市各区县、开发区要在2018年3月底前,科学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方案,明确搬迁改造范围和目标、实施进度、组织模式、资金筹措、承接园区、职工安置、保障措施、责任落实等。于2018年4月15日前将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相关企业具体搬迁改造方案报送市工信委、市安监局。

  到2018年12月,列入搬迁改造计划的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都要启动搬迁改造工作。到2020年11月,列入搬迁改造计划的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完成搬迁改造工作。

  对列入搬迁改造计划的企业区分情况,逐一分析,实行“一企一策”,细化措施,精准支持,积极协助企业解决搬迁改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搬迁改造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失业人员,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并落实好相关扶持政策。

  各区县、开发区要加大对本辖区内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过程中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及时对安全、环保隐患进行整改,防止突发安全、环境事件;对整改后安全、环保仍达不到法定条件的企业,要依法查处。

  此外,还要严格市场准入。对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石化化工行业准入标准及区域禁限批政策,严格执行技术标准、环境标准,以及节能节地节水、质量和安全等准入条件,严把项目准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