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斌)刘强(化名)在与女友龚丽丽(化名)订立婚约时给付女方6.8万元彩礼,几个月后,男方悔婚,因为彩礼的返还两个家庭闹得不可开交。近日,西安市鄠邑区法院妥善调解了这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2017年春节期间,龚丽丽与刘强经人介绍相识,相互产生好感并确定了恋爱关系。两人相处了几个月之后就商定见双方父母并准备订婚。2017年8月,通过与媒人协商,刘强一次性给付龚丽丽家8万元彩礼,龚丽丽父母依照当地习俗当天向男方退还1.2万元彩礼。一场美满的姻缘本应从此开花结果,不料意外总是不可预知。

  2017年10月,刘强开始去外地上班,两人经常不在一起,慢慢因交流不畅产生了矛盾。几番斟酌之后,刘强决定退婚,彻底结束这段感情,但因与龚丽丽就彩礼返还事宜一直协商不到一起,2017年12月底,刘强一纸诉状将龚丽丽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龚丽丽返还6.8万元彩礼。

  西安市鄠邑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办案法官及时和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龚丽丽承认刘强给付6.8万元彩礼的事实,但因刘强单方退婚有损自己名誉,不愿返还彩礼。鉴于此种情况,办案法官在审理过程中既严格依据法律关于彩礼的规定,又充分考虑当地民风民俗,争取用调解的方式审结该案。

  经审理查明,该案中双方当事人没有领取结婚证,亦没有同居生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龚丽丽应当向刘强返还彩礼。办案法官结合情理法,多次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最终在法官、双方亲属及中间人的多方努力下,龚丽丽和刘强达成一致意见,由龚丽丽向刘强一次性返还彩礼5.8万元,并于当日履行完毕,刘强当庭向法院申请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