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斌李佳)在山坡上发现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羚牛后,某工程经理、工人为解馋,竟围捕羚牛并杀害。11月17日,西安市鄠邑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案。
今年3月9日,某重点工程项目经理、工人共7人驾驶两辆车,途经西汉高速鄠邑区涝峪口东流水沟进沟口处,发现一只羚牛在山坡觅食,为饱口腹之欲,张某、李某、李某某3人遂指挥工人徐某、王某、邱某、赵某围捕羚牛,几人用石块将羚牛赶到一陡坡上,王某爬到附近树上,用安全绳将羚牛角套住,将绳子另一头绑在轻卡车上,由赵某驾车将羚牛从山坡上强行拽落到山沟后,又将羚牛拖拽到路边,他们用石块砸羚牛头部致羚牛不能动弹,又将羚牛抬上车准备拉去屠宰。在捕杀羚牛的过程中被当地村民发现,村民向森林公安举报,当晚,7人被抓,并在涝峪桃园沟内一小木桥下的山洞内找到被掩埋的羚牛尸体。经鉴定,被杀害的羚牛为扭角羚,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
鄠邑区法院审理后认为,7名被告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羚牛一只,情节严重,结合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情节和危害程度及其认罪态度,法院以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分别判处7名被告人3年到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